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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4:02:00
你们知道吗?全省各地将开展对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的自查工作 ,你的身边曾经在学校代过课的亲人或朋友的,可以查看广东教育网了解。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统称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现在全省范围内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群体有关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工作,准确摸清原民办代课教师群体的数量、分布、年龄、工作年限和参加养老保险等基本情况。
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为主原则,市、县、乡镇是工作责任主体。
★坚持物证为主、组织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的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透明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象范围
★原民办教师
现为广东省户籍,1993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
现为广东省户籍,1993年3月27日(不含)2008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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